7月4日,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,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干白兰地反推销探听的最终裁定,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干白兰地存在推销,国内相干白兰地产业受到本体毁伤恫吓,并且推销与本体毁伤恫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最终裁定中认定的推销幅度为27.7%-34.9%。此外,商务部经照章审查,收受了欧盟相干行业协会和企业提议的价钱痛快,对相宜痛快条目的相干进口居品不征收反推销税。
应国内相干白兰地产业肯求,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干白兰地发起反推销探听。立案后,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干法律法令和世贸组织相干规章进行探听,在初步探听基础上于2024年8月29日公布了该案详情味初裁裁定,随后进程进一步探听,作出上述最终裁定。
该居品归在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出进口税则》:22082000。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探听限度之内。
包袱裁剪:刘万里 SF014